由 仿留西波斯 - Jastrow (2006), 公有領域, 連結
| 代號 | 中文名稱 | 邏輯形式 | 英文形式 | 特性 (質/量) | 範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A | 全稱肯定 | 凡 S 皆 P | All S are P | 全稱 / 肯定 | 凡人都會死 |
| E | 全稱否定 | 凡 S 皆非 P | No S are P | 全稱 / 否定 | 凡人皆非神 |
| I | 特稱肯定 | 有些 S 是 P | Some S are P | 特稱 / 肯定 | 有些人是哲學家 |
| O | 特稱否定 | 有些 S 不是 P | Some S are not P | 特稱 / 否定 | 有些人不是希臘人 |
三段論的結構與定義
一個標準的三段論包含三個命題(大前提、小前提、結論)和三個詞項:- 大詞 (Major Term, P):出現在結論的謂詞位置。
- 小詞 (Minor Term, S):出現在結論的主詞位置。
- 中詞 (Middle Term, M):出現在兩個前提中,但不出現於結論,用以連結 S 與 P。
第一格式 (First Figure) — 「標準格」
這是最自然、最完美的演繹形式。亞里斯多德認為這是唯一能得出「全稱肯定結論」的格式。
結構:中詞是大前提的主詞,小前提的謂詞。
- 大前提:M — P
- 小前提:S — M
- 結 論:S — P
口訣與有效式:
Barbara (AAA-1):凡 M 皆 P,凡 S 皆 M => 凡 S 皆 P。
Celarent (EAE-1):凡 M 皆非 P,凡 S 皆 M => 凡 S 皆非 P。
Darii (AII-1) : 凡 M 皆 P,有 S 是 M => 有 S 是 P。
Ferio (EIO-1) : 凡 M 皆非 P,有 S 是 M => 有 S 是非 P。
第一格式最符合人類思維直覺(類別歸屬),常用於科學分類與法律涵攝(Subsumption)。
第二格式 (Second Figure) — 「區別格」
此格式的結論必定是否定命題。常用於區分事物或證明兩者不同。
結構:中詞在兩個前提中皆為謂詞。
- 大前提:P — M
- 小前提:S — M
- 結 論:S — P
口訣與有效式:
Cesare (EAE-2):凡 P 皆非 M,凡 S 皆 M => 凡 S 皆非 P。
Camestres (AEE-2):凡 P 皆 M,凡 S 皆非 M => 凡 S 皆非 P。
Festino (EIO-2) : 凡 P 皆非 M,有 S 是 M => 有 S 非 P。
Baroco (AOO-2):凡 P 皆 M,有 S 非 M => 有 S 皆非 P。
第二格式常用於反證法。例如:「凡哺乳類皆胎生(P-M),凡鳥類皆非胎生(S-M),故凡鳥類皆非哺乳類(S-P)。」
...
後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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